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,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,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,提高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的知晓度和参与度。4月15日,蓝山县委政法委、县公安局、县司法局在县城商业街开展了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宣传活动。
活动现场,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讲解等方式,向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,引导群众提高法治意识、强化法治思维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,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。
下一步,蓝山县将继续强化措施,创新形式,围绕蓝山实际情况,开展多种形式的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普法宣传活动。(通讯员 杨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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