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上投稿
永州普法网>本地新闻

永州市司法局:用好“四招”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

作者:永州市司法局 来源:永州普法网 发布日期:2023-12-25 16:26:08
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永州市委、市政府明确要求“把发展产业当使命、抓项目建设像拼命、视营商环境如生命”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、以精准服务为宗旨,通过转变职能、法律服务、规范执法、精准普法“四招”,为奋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
在职能转变上有新招。深化公证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开通公证惠企“绿色通道”“惠企机制”,优先受理企业申请,提供上门、预约、延时、容缺受理、公证书邮寄送达以及费用减免等6项便民服务,共办理“绿色通道”2359件,优先受理2063年,缩短办证时限4986件,提供上门服务505件、预约服务551件、延时服务250件、容缺受理服务3046件、公证书邮寄送达服务和公证费用减免服务396件,同比缩短企业办证时间52%。深化仲裁改革,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在招商、租赁、融资担保、购销等合同设置仲裁条款,通过仲裁手段依法依规为企业纾困帮困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,全市共梳理300余项告知承诺制事项。探索“无证明”试点,让企业群众“免证办事,一路畅行”,打造了“永周到”和“祁心办”极速服务品牌。构建以信息共享为基础、信息公示为手段、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行政执法监管模式,通过网上巡查、数据监测、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,实现“网上能查尽查”,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,确保对企业做到有事必应、无事不扰。2022年市政府获得全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表扬激励。

在法律服务上有实招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“15条”、公共法律服务“10条”等务实举措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星级律师事务所评定相挂钩,并在法院受案大厅等部门显眼位置公布评定结果。加强律师队伍日常管理和涉企案件监督指导力度。深入推进公职律师进村(社区)担任法律顾问工作,选派269名公职律师深入群众、深入社区、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。深入园区、企业开展微宣讲1270余场次,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52.5万余人次,协助追讨农民工工资44.7万元。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3233个,彻底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。建立律所与行业商会合作机制,积极引导律师参与企业破产重整,有效化解企业债务合同纠纷。创推“点援”制,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,公证、法律援助、司法鉴定、仲裁等机构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开展“千所联千企”专项活动,组织律所律师开展“法治体检”专项服务120余次,实地调研走访企业75家,“把脉会诊”340余次,出具法律意见建议540余条,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超2800万元。

在规范执法上有高招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,管好用好行政执法和监督权。组织开展对交通、自然资源、住建、生态环境、市场监管、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,抽查案卷230余份,出具整改意见函20余份,整改建议110余条。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,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率先在20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“不予处罚、减轻处罚、从轻处罚”三张清单和园区执法备案制。设立园区企业“宁静日”,严防“执法扰企”,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数量同比减少39%。狠抓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质量,做到优先接待、优先审查、快审快结。试行阳光办案模式,充分考虑企业长远发展,推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能调尽调,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监督机制。深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,2022年4月以来,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100%,告官见官、出庭出声成为常态,行政应诉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上做交流发言。

在精准普法上有硬招。出台涉企业、园区营商环境“普法套餐”,根据实际需求,由企业主和园区管理者自行“点单”。深入实施“八五普法”,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建立健全涉企普法责任清单,压实普法责任。编印《民法典》《律师法》《公证法》《法律援助法》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等普法读本2万余册,园区管理者、企业经营者、务工人员等群体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提高。招募大学生1403人,开展“大学生送法进企业”活动。组织普法讲师团、大学生,深入园区、企业、商协会,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反电诈普法宣传专项行动,集中开展“线上+线下”宣传,为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提供上门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,营造“营商环境 人人有责”的浓厚氛围。

本地新闻更多>>
权威发布更多>>
法治讲堂更多>>

Copyright 2003-2012 fzhnw.com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

主办单位: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: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:0731-84588782 E_Mail:yfzshn@qq.com

本网首席法律顾问: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: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